发文标题: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使用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发文文号: 京国税函[2002]351号
发文部门: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2-5-15
实施时间: 2002-5-1
失效时间: 2010-5-7
法规类型: 增值税 发票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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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区、县国家税务局,各直属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使用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2]326号,以下简称“326号通知”)转发给你们,并补充通知如下,请依照执行。
  一、鉴于我市已经停止供应千元版增值税专用发票(以下简称专用发票),因此,对“326号通知”所述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年审后的一个年度内,可领购万元版(最高开票限额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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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

上述法规补充意见部分因如下原因被废止:
标题: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发布已失效或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
文号:京国税发[2007]212号
发文部门:北京市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2007-8-6
实施时间:2007-8-6

本法规被如下法规废止:
发文标题: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关于贯彻执行国家税务总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管理办法》的补充通知
发文文号:京国税发[2010]102号
发文部门:北京市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2010-5-7
实施时间:2010-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