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丢失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有关税务处理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发文文号: 京国税发[2002]119号
发文部门: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2-5-10
实施时间: 2002-5-10
法规类型: 增值税 发票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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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区、县国家税务局,各直属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丢失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有关税务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2]10号)转发给你们,并将有关问题明确如下,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在国家税务总局未作进一步明确之前,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丢失手工版增值税专用发票及进口货物时由海关开具的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仍按国家税务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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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北京市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丢失防伪税控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进项税额申请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