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宁波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明确2009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若干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甬地税一[2010]10号
发文部门: 宁波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0-1-18
实施时间: 2010-1-18
失效时间: 2011-8-29
法规类型: 企业所得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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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县(市)、区地方税务局(分局),市直属分局,稽查局:
  为了做好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现将2009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有关问题明确如下:
  一、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年度纳税申报的有关问题
  (一)凡在纳税年度内从事生产、经营(包括试生产、试经营),或在纳税年度中间终止经营活动的纳税人,无论是否在减税、免税期间,也无论盈利或亏损,均应按照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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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宁波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公布现行有效、全文失效废止、部分条款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发文文号:宁波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1年第3号
发文部门:宁波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2011-8-29
实施时间:2011-8-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