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退[免]税若干问题的通知等两个通知的通知
发文文号: 京国税函[2004]7号
发文部门: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4-1-8
实施时间: 2004-1-8
法规类型: 出口退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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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区、县国家税务局,各直属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退(免)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3]139号,以下简称《通知》)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利用“口岸电子执法系统”的出口数据审核生产企业免抵退税出口额的通知》(国税函[2003]95号)转发给你们,并补充以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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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

因如下法规,上述法规第二条废止:

发文标题: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发布失效或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
发文文号:京国税发[2006]274号
发文部门:北京市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2006-10-12
实施时间:2006-1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