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宁波市地方税务局关于社会保险费征收若干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甬地税三[2007]115号
发文部门: 宁波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7-5-15
实施时间: 2007-5-15
法规类型: 社会保障
所属行业: 金融证券、保险业
所属区域: 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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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区地方税务局(分局)、直属分局:
  为进一步加强社会保险费征收管理和提高为缴费人服务水平,市局对目前社会保险费征收过程中存在问题进行认真调查和研究,特别对医保中断等涉及缴费人利益问题的处理与有关部门进行多次磋商,并提出解决措施。现将有关社会保险费征收有关问题明确如下:
  一、征收关帐时间。每月社会保险费征收关帐时间为23号,节假日顺延,特殊情况另行通知,要求自由职业者社会保险费征收委托银行扣款的税务征收单位与银行协商好每月最后一次扣款时间,确保在关帐前扣缴费款缴入国库。
  二、实行医疗保险费优先征收。由于医疗保险政策的特殊性,缴费人未及时入库将导致医保待遇中断,为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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