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专用发票价格文件的通知
发文文号: 京国税发[2002]61号
发文部门: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2-3-13
实施时间: 2002-3-13
法规类型: 价格管理 发票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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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区、县国家税务局、各直属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转发<国家计委关于调整增值税专用发票价格的通知>的通知》(国税明电[2002]1号)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问题明确如下,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各区、县国家税务局应认真执行新增值税专用发票工本费价格,并加强工本费的管理,保证工本费收入及时足额缴入国库。
  二、2002年增值税专用发票工本费价格(附后)自2002年3月11日执行,各局应做好调价前的准备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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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2002年增值税专用发票全国统一价格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