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宁波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明确个人所得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甬地税一[2002]193号
发文部门: 宁波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2-11-4
实施时间: 2002-11-4
法规类型: 个人所得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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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县(市)、区地方税务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大榭开发区地方税务局,市局各直属分局:
  为了加强对个人所得税的征收管理,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的有关文件规定,现将有关一些具体问题明确如下:
  一、关于财产租赁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时税前扣除有关税、费的次序问题
  个人出租财产取得的财产租赁收入,在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时,应依次扣除下列费用:
  (一)财产租赁过程中缴纳的税费;
  (二)由纳税人负担的该出租财产实际开支的修缮费用;
  (三)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标准。
  税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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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

因如下法规,上述法规第四、八条废止:

发文标题:宁波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公布现行有效、全文失效废止、部分条款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发文文号:宁波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1年第3号
发文部门:宁波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2011-8-29
实施时间:2011-8-29

 

因如下法规,上述法规第四、八条废止:

发文标题:宁波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公布现行有效、全文失效废止、 部分条款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发文文号:宁波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3年第1号
发文部门:宁波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2013-11-4
实施时间:2013-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