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关于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等公司所属境外子公司及其境内子公司所得税缴库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发文文号: 京国税发[2001]327号
发文部门: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1-12-14
实施时间: 2001-12-14
法规类型: 企业所得税
所属行业: 特定单位
所属区域: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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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区、县国家税务局,各直属分局:
  现将财政部《关于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等公司所属境外子公司及其境内子公司所得税缴库问题的通知》(财预字[2001]448号)转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原京国税函[2001]543号文第一条第四行“关于……入库工作”一段停止执行。
  2001年1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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