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铁路工程总公司所属企业总机构管理费扣除标准的通知的通知
发文文号: 京国税函[2001]586号
发文部门: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1-12-10
实施时间: 2001-12-10
法规类型: 企业所得税
所属行业: 特定单位
所属区域: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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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海淀、西城、丰台、房山、平谷、区、县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铁路工程总公司所属企业总机构管理费扣除标准的通知》(国税函[2001]852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总机构提取管理费税前扣除审批办法的补充通知》(京国税二[1999]19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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