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2009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政策问题解答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0-1-1
实施时间: 2010-1-1
法规类型: 企业所得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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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一、企业采用预收货款的方式销售设备,成本不能可靠核算情况下收入的确认问题
  问:企业采用预收货款的方式销售设备,成本不能可靠核算,如何确认收入?
  答: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确认企业所得税收入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875号,以下简称国税函〔2008〕875号)第一条第(一)款的规定,企业销售商品满足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核算等条件时应确认收入的实现,当企业的成本不能可靠地核算时不应确认为收入实现。当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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