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做好2001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京国税发[2001]296号
发文部门: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1-11-20
实施时间: 2001-11-20
法规类型: 企业所得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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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区、县国家税务局,各直属分局:
  为了做好2001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提高汇算清缴质量,规范企业所得税管理,各区、县国税局要根据《市国家税务局关于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规范意见的通知》(京国税[1997]193号)和《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管理办法〉的通知的通知》(京国税[1998]231号)中对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的总体要求,切实加强领导,认真做好全年汇算清缴工作。2001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应着重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各区、县国税局应无偿地对纳税人进行宣传辅导和提供咨询服务,设立咨询电话专门解答纳税人在办理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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