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本市残疾人劳动就业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发文文号: 京政办发[2000]23号
发文部门: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文时间: 2000-4-24
实施时间: 2000-4-24
法规类型: 社会保障
所属行业: 卫生、体育和社会福利业
所属区域: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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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为进一步做好本市残疾人劳动就业工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劳动保障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残疾人劳动就业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办发〔1999〕84号)要求,结合本市实际情况,提出以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残疾人劳动就业的重要意义
  劳动就业是残疾人改善生活状况、提高社会地位、参与社会生活的前提,是实现其人生价值的关键。做好残疾人劳动就业工作,使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从单纯地依靠国家、社会和亲属的救济、供养变为自食其力的劳动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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