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医院新旧会计制度衔接有关调账问题的处理规定
发文文号: 财会字[1998]65号
发文部门: 财政部
发文时间: 1999-1-12
实施时间: 1999-1-1
失效时间: 2003-1-30
法规类型: 事业单位会计制度 其他会计核算规定
所属行业: 卫生、体育和社会福利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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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按照财政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医院会计制度的通知》(财会字[1998]58号)的规定,医院将于1999年1月1日起执行新的《医院会计制度》,1988年2月2日由卫生部、财政部联合下发的《医院会计制度(试行)》([88]卫计字第9号)同时废止。现将医院新旧会计制度衔接中有关调账问题规定如下:
  一、调账原则
  医院自1999年1月1日起执行新的《医院会计制度》,对1999年1月1日以前按原《医院会计制度》核算的业务事项不再调整。
  医院应当按照新制度的要求对1999年年初余额进行调整,调整事项应作为1999年的经济事项(调整年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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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关于公布废止和失效的财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目录[第八批]的决定
发文文号:财政部令第16号
发文部门:财政部
发文时间:2003-1-30
实施时间:2003-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