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物价局关于发布《2005年上海市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的通知
发文文号: 沪财预[2006]43号
发文部门: 上海市财政局 上海市物价局
发文时间: 2006-5-9
实施时间: 2005-12-31
法规类型: 行政性收费项目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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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区县财政局、物价局,各有关单位:
  为了保障执收单位和缴费对象的合法权益,方便查询及监督,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收费管理的文件规定,我们在《2004年上海市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的基础上,结合2005年本市批准设立、调整、取消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的调整情况,编制了《2005年上海市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见附件,以下简称《收费目录》)。现予以发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收费目录》包括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国务院、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文件规定,经上海市人民政府和市财政局、市物价局发文批准,截止2005年12月31日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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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2005年上海市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