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四川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继续实行宣传文化增值税和营业税优惠政策的通知》的通知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财政部 四川省财政厅
发文时间: 2010-1-15
实施时间: 2010-1-1
法规类型: 营业税优惠政策 增值税优惠政策
所属行业: 教育、文化艺术及广播电影电视业
所属区域: 四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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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州)、扩权试点县(市)财政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继续实行宣传文化增值税和营业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147号)转发给你们。按照文件规定,宣传文化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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