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上海市财政局关于印发《上海市市本级基本支出预算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沪财预[2007]44号
发文部门: 上海市财政局
发文时间: 2007-6-21
实施时间: 2008-1-1
失效时间: 2013-12-27
法规类型: 财政法规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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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委、办、局,各市级预算单位:
  为进一步深化部门预算改革,规范和加强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基本支出预算管理,保障行政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的资金需求,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我局制定了《上海市市本级基本支出预算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上海市财政局
  二○○七年六月二十一日
  上海市市本级基本支出预算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和加强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基本支出预算管理,保障行政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的资金需求,提高资金使用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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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附表:公用经费定额项目的主要内容.doc    
修正: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上海市财政局关于公布废止和失效的财政规范性文件目录[第十六批]的通知
发文文号:沪财法[2013]9号
发文部门:上海市财政局
发文时间:2013-12-27
实施时间:2013-12-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