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深圳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和外籍个人纳税申报审核评税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深国税发[2000]76号
发文部门: 深圳市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0-2-17
实施时间: 2000-1-1
法规类型: 个人所得税 纳税申报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深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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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征收分局、区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和籍个人纳税申报审核评税办法>的通知》(国税发[1998]72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市局并补充规定如下:
  一、各征收分局、区局从2000年1月1日起,应严格按照《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和外籍个人申报纳税审核评税办法》规定的内容和要求执行,真正把审核评税工作开展起来。
  二、根据我市具体情况,各征收分局、区局可按季将三个月的纳税申报情况合并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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