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关于严格审批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千万元以上专用发票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京国税函[2001]422号
发文部门: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1-8-14
实施时间: 2001-8-14
法规类型: 增值税 发票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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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区、县国家税务局,各直属分局:
  现就《北京市国家税务局严格审批防伪税控企业发售数量和授权开具金额版面的通知》(京国税[2001]171号)文中,防伪税控企业申请开具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千万元以上专用发票的审批程序明确如下:
  一、对已纳入防伪税控系统并申请开具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千万元以上专用发票的企业要严格审批,由主管税务机关进行实地核查。
  二、申请企业必须具备的条件:
  1.是市级以上的重点税源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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