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浙江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合同备案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浙国税进[2006]56号
发文部门: 浙江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6-9-19
实施时间: 2006-9-19
法规类型: 出口退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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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县国家税务局(不发宁波):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合同备案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6〕847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并根据我省出口退(免)税管理实际,提出如下贯彻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出口合同备案工作时间紧、任务重,涉及广大出口企业的切身利益,各级国税机关务必高度重视备案工作,各级领导干部要切实加强对该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层层把关,层层落实,精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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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2.浙江省出口企业出口合同备案申请表.doc    
3、______出口合同备案统计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