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浙江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2003年度出口货物退[免]税清算工作的补充通知
发文文号: 浙国税进[2004]10号
发文部门: 浙江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4-2-29
实施时间: 2004-2-29
法规类型: 出口退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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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县国家税务局(不发宁波):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2003年度出口货物退(免)税清算工作的补充通知》(国税函[2004]132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2003年度清算管理工作实际,提出如下补充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各级国税机关应对《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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