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浙江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出口货物退[免]税备案单证检查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浙国税进[2007]4号
发文部门: 浙江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7-1-23
实施时间: 2007-1-23
法规类型: 出口退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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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县国家税务局(不发宁波):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出口货物退(免)税备案单证检查工作的通知》(国税函[2007]69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出口退(免)税管理实际,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各级国税机关必须高度重视这次出口货物退(免)税备案单证检查工作,提高对其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各县、市局要成立由分管局长任组长的出口货物退(免)税备案单证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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