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浙江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加强出口货物征退税衔接工作的若干意见
发文文号: 浙国税办[2008]6号
发文部门: 浙江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8-1-14
实施时间: 2008-1-14
法规类型: 出口退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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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县国家税务局(不发宁波):
  为进一步加强对出口企业的税收管理,堵塞征管漏洞,改进完善征收部门(包括计划征收处、计划征收科,下同)、管理部门(包括征收管理处、税源管理科、税务分局、所,下同)、退税部门(包括进出口税收管理处、税源管理三科或承担出口退税管理职能的科室,下同)、稽查局、信息中心的工作衔接(以下简称征退税衔接工作),提高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水平,有效防范打击偷骗税行为,建立健全出口企业税收征收管理环节与退税环节之间的联系与配合工作机制,根据国家税务总局要求和《浙江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推进税源一体化管理的意见(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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