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浙江省国家税务局浙江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机动车辆税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浙国税流[2005]48号
发文部门: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 浙江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5-6-23
实施时间: 2005-6-23
法规类型: 专题综合政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浙江
阅读人次: 4321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市、县(市、区)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宁波不发),省国税直属税务分局,省地方税局直属一分局、直属二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机动车辆税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79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并作如下补充,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实行机动车辆从生产、销售、购置到使用环节有关税收的“一条龙”管理办法,对堵塞税收漏洞,提高各税种征收效率具有重要意义,各级国......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