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浙江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和废旧物资发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浙国税流[2004]16号
发文部门: 浙江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4-2-17
实施时间: 2004-2-17
法规类型: 发票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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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加强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和废旧物资发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href="http://law.esnai.com/law_show.aspx?LawID=18449" target=_blank>关于加强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和废旧物资发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4]128号)转发给你们,并作如下补充,请一并贯彻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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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

因如下法规,上述法规第三条“有关废旧物资发票开具及抵扣的比对规定”废止:

发文标题:浙江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发布已失效或废止有关增值税规范性文件清单的通知
发文文号:浙国税发[2009]11号
发文部门:浙江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2009-6-4
实施时间:2009-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