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浙江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居民企业向QFII支付股息、红利、利息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浙国税外[2009]6号
发文部门: 浙江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9-2-20
实施时间: 2009-2-20
法规类型: 企业所得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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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县国家税务局(不发宁波),省局直属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居民企业向QFII支付股息、红利、利息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9]47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补充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截至2008年底,共有76家海外机构获得了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下称为QFII)的资格。近年来Q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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