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关于我市2001年度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年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京国税发[2002]73号
发文部门: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2-3-21
实施时间: 2002-3-21
失效时间: 2007-8-6
法规类型: 增值税
所属行业: 国家机关、政党机关和社会团体
所属区域: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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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区、县国家税务局,各直属分局: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下简称一般纳税人)资格年度审查(以下简称年审)的有关规定及《北京市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年审办法》(京国税[1999]042号文件,以下简称《年审办法》)的规定,结合总局、市局关于金税工程工作及加强商贸企业管理工作的规定和要求,现就2001年度我市年审工作有关问题明确如下:
  一、2001年度年审工作定于2002年二季度内进行,各局应根据总局、市局关于一般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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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发布已失效或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
发文文号:京国税发[2007]212号
发文部门:北京市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2007-8-6
实施时间:2007-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