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北京市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年审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京国税[1997]60号
发文部门: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1997-3-26
实施时间: 1997-3-26
失效时间: 2007-8-6
法规类型: 增值税
所属行业: 国家机关、政党机关和社会团体
所属区域: 北京
阅读人次: 3160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区、县国家税务局、直属分局:
  为了进一步加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征收管理,在总结各区、县国家税务局开展年审工作的基础上,经研究决定,对我市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年审工作进行统一规范管理,现将《北京市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年审办法》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问题明确如下,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从今年开始,全市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年审工作,统一按市局制定的《北京市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年审办法》(以下简称“年审办法”)执行。
  二、要加强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年审工作的组织领导,认真学习京国税[1997]052号《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


相关附件:
附件1: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年审登记表.doc    
修正: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发布已失效或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
发文文号:京国税发[2007]212号
发文部门:北京市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2007-8-6
实施时间:2007-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