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停止CA[数字证书]应用的通知
发文文号: 苏国税函[2009]50号
发文部门: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9-2-5
实施时间: 2009-2-5
法规类型: 征收管理
所属行业: 国家机关、政党机关和社会团体
所属区域: 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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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省辖市、苏州工业园区国家税务局,常熟市、张家港保税区国家税务局,省局直属税务分局:
  近期,省局在调研过程中,了解到一些地区正在积极筹备推行CA(数字证书)应用,有些地区提出加快推行CA(数字证书)应用的要求。鉴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颁布后,总局对此项工作尚在规划中,同时考虑到在税收征管实践中应用CA(数字证书)还存在着法律关系、纳税人负担等方面的细节问题,推行条件尚不成熟.省局决定,各地目前不要实施CA(数字证书)的推广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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