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开展2009年税收宣传月活动的通知
发文文号: 苏国税函[2009]82号
发文部门: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9-3-24
实施时间: 2009-3-24
法规类型: 税务内部行政管理
所属行业: 国家机关、政党机关和社会团体
所属区域: 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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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县国税局,苏州工业园区、张家港保税区国税局,省税务干部学校:
  2009年4月份,全国将开展第18个税收宣传月活动。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有关通知精神,结合我省国税工作实际,现就我省国税系统开展2009年税收宣传月活动提出如下意见,请各地认真贯彻落实。
  一、突出宣传重点,服务大局和中心工作
  2009年税收宣传月的主题是“税收发展民生”。经济社会的发展是税收发展的基础,税收与发展和民生息息相关。总局明确今年税收宣传工作要紧紧围绕党和国家的工作大局和税收中心工作,切实加大对中央有关税收决策部署、税收改革、税收调控措施以及税收法治建设、纳税服务、税务干部队伍建设的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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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附件3:优秀创新项目报送表.doc    
附件4:宣传月新闻宣传活动统计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