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浙江省农业技术推广基金会有关所得税问题的复函
发文文号: 浙地税函[2002]143号
发文部门: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2-5-16
实施时间: 2002-5-16
法规类型: 企业所得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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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浙江省农业推广基金会:
  你会2000年4月3日关于要求对社会力量赞助你会用于农业新技术试验示范推广的资金税前扣除的函收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根据国发[2001]12号文件精神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技术创新,发展高科技,实现产业化的决定〉有关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0]24号)文件规定,社会力量(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人和个体工商户)通过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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