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光大环保能源[宜兴]有限公司适用企业所得税税率的批复
发文文号: 苏国税函[2008]272号
发文部门: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8-6-15
实施时间: 2008-6-15
法规类型: 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所属行业: 特定单位
所属区域: 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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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无锡市国家税务局:
  你局上报的《关于光大环保能源(宜兴)有限公司减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的请示》(锡国税发【2007】290号)收悉,经请示,总局以国税函【2008】487号批复如下:
  光大环保能源(宜兴)有限公司是2005年成立的外资企业,经营范围为焚烧处理城市生活垃圾、销售所产生的电力等。属于能源建设项目范围。根据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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