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在全省部署推广运输发票网上认证系统的通知
发文文号: 苏国税函[2008]311号
发文部门: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8-7-18
实施时间: 2008-7-18
失效时间: 2016-9-30
法规类型: 发票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江苏
阅读人次: 2879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省辖市、苏州工业园区国家税务局、常熟市、张家港保税区国家税务局、省局直属税务分局:
  2007年初,省局与航天信息公司密切配合,顺利开发完成了运费发票网上认证系统,并在泰州、南京、无锡等市进行了成功试点。今年,省局加大了对认证设备的投入,购置安装了高性能的运费发票网上认证系统设备,具备了全面推广的条件。为此,省局决定自2008年7月份开始,在全省部署推广运费发票网上认证系统,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地要高度重视运费发票网上认证系统的推广工作。随着运费发票网上认证系统的推广应用,我省网上认证系统实现了增值税专用发票、废旧物资销售发票和运费......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


修正: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江苏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公布全文有效部分条款失效或废止全文失效或废止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发文文号:江苏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6年第8号
发文部门:江苏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2016-9-30
实施时间:2016-9-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