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福建省国家税务局关于福建南平南孚电池有限公司等5户外商投资企业购买国产设备抵免企业所得税的批复
发文文号: 闽国税函[2004]42号
发文部门: 福建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4-2-2
实施时间: 2004-2-2
法规类型: 企业所得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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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南平市国家税务局:
  你局《关于福建南平南孚电池有限公司等5户外商投资企业购买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的请示》(南国税发[2003]145号)收悉。
  福建南平南孚电池有限公司2002年购买国产设备7710394.96元,福建省南平嘉联化工有限公司2002年购买国产设备70803元,福建南平艺竹绿色工业有限公司2003年购买国产设备104640元,南平德兴板材业有限公司2003年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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