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2000年出口货物退[免]税清算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发文文号: 京国税发[2001]38号
发文部门: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1-2-14
实施时间: 2001-2-14
失效时间: 2007-8-6
法规类型: 出口退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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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区、县国家税务局,直属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2000年出口货物退(免)税清算工作的通知》(国税函[2001]107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市的实际情况,就有关问题明确如下,请一并认真贯彻执行。
  一、清算的总体要求
  各局要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出口货物退(免)税清算管理办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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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发布已失效或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
发文文号:京国税发[2007]212号
发文部门:北京市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2007-8-6
实施时间:2007-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