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天津市审计局专项审计调查办法[试行]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06-8-29
实施时间: 2006-8-29
法规类型: 审计实施办法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天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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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第一条 为了规范审计人员开展专项审计调查活动的行为,提高专项审计调查工作的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审计机关专项审计调查准则》,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专项审计调查,是指审计人员运用审计及其他调查方法,围绕本地区政府经济工作中心和宏观调控目标,对与国家财政财务收支有关或者政府交办的特定事项,向有关部门(行业、系统)、单位进行的专门调查活动。
  第三条 专项审计调查事项应当列入审计项目计划管理。
  第四条 审计机关应当按照审计管辖范围进行专项审计调查。市审计局对区县审计局审计管辖范围内的重大事项,可以直接进行专项审计调查,审计调查前应当通知区县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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