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新修订的《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申报表》的通知
发文文号: 京国税发[2001]28号
发文部门: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1-2-1
实施时间: 2001-2-1
失效时间: 2004-1-1
法规类型: 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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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区、县国家税务局,各直属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新修订的《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申报表》的通知(国税发[2000]200号)转发给你们,并就贯彻实施新申报表中的有关问题明确如下,请一并依照执行。
  一、根据总局的要求,我市自2000年度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起,启用新的年度所得税申报表(A类或B类);自2001年度起,启用新的季度所得税申报表(A类或B类)。
  二、在2000年度所得税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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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废止:
标题:关于印发修订后的《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申报表》的通知
文号:国税函[2004]54号
发文部门:国家税务总局
发文时间:2004-1-12
实施时间:200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