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河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河北省地方税务局、河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07年全省失业保险费征缴和省失业保险调剂金预缴计划》的通知
发文文号: 冀劳社[2007]17号
发文部门: 河北省财政厅 河北省地方税务局 河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发文时间: 2007-5-15
实施时间: 2007-5-15
法规类型: 失业保险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河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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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
  根据《河北省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办法》(省政府[2001]第25号令),省劳动保障厅会同省地方税务局编制了《2007年全省失业保险费征收和省失业保险调剂金预缴计划》(以下简称《计划》),省财政厅审核后,经省政府同意,现下达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按规定程序编制《计划》。根据2006年度失业保险基金决算资料,参考近年实际征收失业保险费情况和各市提出的2007年征收计划建议,编制全省2007年失业保险费征收计划。根据国务院《失业保险条例》和《河北省失业保险实施办法》(修正案),暂以征缴计划为基数确定各市预缴省调剂金计划,由设区市财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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