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关于成立市局、区县局、直属分局税务稽查案件审理委员会的通知
发文文号: 京国税稽[2000]739号
发文部门: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0-12-18
实施时间: 2000-12-18
法规类型: 税务内部行政管理
所属行业: 国家机关、政党机关和社会团体
所属区域: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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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区、县国家税务局、直属分局,市局各处室:
  为强化税务稽查案件的审理工作,保证客观公正地处理各类涉税案件,做到依法行政、依法治税,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的要求和我局实际情况,经市局研究决定,我市各区(县)国税局、直属分局凡未成立税务稽查案件审理委员会的,均应抓紧研究成立。各局应在2001年1月30日前将税务稽查案件审理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报市局。现将税务稽查案件审理委员会组成、人员构成、工作职责、工作程序等有关事项明确如下,请认真依照执行。
  一、税务稽查案件审理委员会组成及人员构成:
  税务稽查案件审理委员会应设主任一名,副主任若干名,成员由稽查、法制、税政、征管、涉外、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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