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国家税务总局大案要案报告制度[试行]》的通知的通知
发文文号: 京国税[2000]196号
发文部门: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0-11-27
实施时间: 2000-11-27
法规类型: 税收稽查与处罚
所属行业: 国家机关、政党机关和社会团体
所属区域: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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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区、县国家税务局、直属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国家税务总局大案要案报告制度(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0]156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对我市大案要案报告工作补充规定如下,请一并认真贯彻执行。
  一、各局接此文件后,要认真组织学习总局的《通知》和市局的补充规定,使有关人员充分了解掌握大案、要案的范围、标准、报告程序、报告内容,保证此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各区、县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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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大案要案情况报告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