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对个人独资企业办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京国税流[2000]484号
发文部门: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0-9-22
实施时间: 2000-9-22
失效时间: 2010-5-7
法规类型: 增值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北京
阅读人次: 3577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区、县国家税务局,直属分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自2000年1月1日起实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发布了《个人独资企业登记管理办法》,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开始办理个人独资企业的工商登记工作。针对个人独资企业如何办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的问题我们进行了专题调查,经市局研究,现就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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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
上述法规第二条因如下原因停止执行:
标题: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文号:京国税发[2001]99号
发文部门:北京市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2001-4-24
实施时间:2001-5-1

本法规被如下法规废止:
发文标题: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关于贯彻执行国家税务总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管理办法》的补充通知
发文文号:京国税发[2010]102号
发文部门:北京市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2010-5-7
实施时间:2010-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