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国律师事务所驻华办事处发票领购使用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发文文号: 京国税外[2000]455号
发文部门: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0-8-30
实施时间: 2000-8-30
失效时间: 2016-8-26
法规类型: 发票管理
所属行业: 社会服务业
所属区域: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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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对外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国律师事务所驻华办事处发票领购使用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0]140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并就进一步加强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税收管理问题明确如下,请一并依照执行。
  一、结合贯彻国家税务总局通知要求,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外国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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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公布全文失效废止和部分条款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发文文号: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公告2016年第30号
发文部门:北京市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2016-8-26
实施时间:2016-8-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