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京国税[2000]144号
发文部门: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0-8-29
实施时间: 2000-9-1
法规类型: 增值税
所属行业: 国家机关、政党机关和社会团体
所属区域: 北京
阅读人次: 2108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区、县国家税务局,直属分局:
  为了加强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的推行和应用管理,保证金税工程的顺利实施,现将《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广应用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0]12号)精神,结合《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各局要在今年9月底前,对已纳入为税控而不能正常申报的企业组织一次全面......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


相关附件:
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申请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