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徐州坝山环保热电有限公司适用企业所得税税率的批复
发文文号: 苏国税函[2007]426号
发文部门: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7-12-4
实施时间: 2007-12-4
法规类型: 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所属行业: 特定单位
所属区域: 江苏
阅读人次: 3792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徐州市国家税务局:
  你局上报的《关于徐州坝山环保热电有限公司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的请示》(徐国税发【2007】200号)收悉,经请示,总局以国税函【2007】1120号批复如下:
  徐州坝山环保热电有限公司是2006年在江苏徐州设立的中外合资企业,经营范围为发电、热力生产和供应、灰渣销售,属于能源建设项目范围。根据《......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