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常州美欧电子有限公司追加投资项目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的批复
发文文号: 苏国税函[2007]447号
发文部门: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7-12-18
实施时间: 2007-12-18
法规类型: 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所属行业: 特定单位
所属区域: 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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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常州市国家税务局:
  你局上报的《关于常州美欧电子有限公司追加投资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请示》(常国税发【2007】149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常州美欧电子有限公司是2000年1月由深圳市美欧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香港开泰国际贸易有限公司设立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2006年8月变更为香港瑞声声学科技有限公司100%控股的外资企业。注册资本480万美元,经营期限20年,经营范围是研究开发、生产电子元器件、电声器件及其零配件,精密仪器的制造,销售自产产品。
  2005年5月经常州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常外资[2005]211号)批准,该公司投资总额从900万美元增至2998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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