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关于阿特拉斯.科普柯[无锡]压缩机有限公司追加投资项目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的批复
发文文号: 苏国税函[2007]469号
发文部门: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7-12-27
实施时间: 2007-12-27
法规类型: 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所属行业: 特定单位
所属区域: 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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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无锡市国家税务局:
  你局上报的《关于阿特拉斯.科普柯(无锡)压缩机有限公司追加投资项目单独计算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的请示》(锡国税发【2007】279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阿特拉斯•科普柯(无锡)压缩机有限公司是由阿特拉斯.科普柯(中国)投资有限公司于1994年8月在无锡投资成立的外资企业,公司注册资本800万美元,经营期限50年,经营范围是生产空气压缩机和透平压缩机及其附属设备;销售自产产品并提供售后服务;从事上述产品的经营性租赁业务。
  2005年8月经江苏省外经贸厅批准,注册资本从800万美元增加至2300万美元(增加1500万美元),投资总额由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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