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英飞凌科技[无锡]有限公司追加投资项目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的批
发文文号: 苏国税函[2007]471号
发文部门: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7-12-27
实施时间: 2007-12-27
法规类型: 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所属行业: 特定单位
所属区域: 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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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无锡市国家税务局:
  你局上报的《关于英飞凌科技(无锡)有限公司追加投资项目单独计算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的请示》(锡国税发【2007】280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英飞凌科技(无锡)有限公司是由英飞凌科技(中国)有限公司于1995年10月在无锡设立的外资企业,注册资本1500万美元,经营范围是开发生产加工电气和电子元器件;销售自产产品并提供售后服务,经营期限50年。
  2003年10月经江苏省外经贸厅批准,该公司注册资本从1500万美元增加至5000万美元(增加了3500万美元),投资总额由4500万美元增至15000万美元,所增资金用于电子原器件的开发与生产。经江苏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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