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计算机软件征收流转税若干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发文文号: 京国税[2000]138号
发文部门: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0-8-14
实施时间: 2000-8-14
法规类型: 营业税 增值税 综合税收政策
所属行业: 社会服务业--IT行业
所属区域: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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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区、县国家税务局,直属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计算机软件征收流转税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0]133号)转发给你们,对应征增值税但已缴纳营业税、或应征营业税但已缴纳增值税的软件转让行为,应严格按国税发[2000]133号通知规定的时限进行纠正并办理税款补、退库手续。
  2000年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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