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股权投资业务若干所得税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发文文号: 京国税[2000]140号
发文部门: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0-8-15
实施时间: 2000-8-15
法规类型: 企业所得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北京
阅读人次: 3339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区、县国家税务局,直属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股权投资业务若干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0]118号)转发给你们,并作如下补充,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通知》第二条第(一)款第二段的决定,适用于被投资企业清算时的所得税处理。
  二、《通知》中涉及的审核、批准事项,均由企业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由主管税务机关初审同意后签注意见报市国税局审批。
  三、主管税务机关可据实际情......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


修正:

因如下法规,上述法规市局补充意见部分第四条废止:

发文标题: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发布已失效或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
发文文号:京国税发[2007]212号
发文部门:北京市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2007-8-6
实施时间:2007-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