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舍弗勒[中国]有限公司追加投资项目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的批复
发文文号: 苏国税函[2007]475号
发文部门: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7-12-27
实施时间: 2007-12-27
法规类型: 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所属行业: 特定单位
所属区域: 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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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苏州市国家税务局:
  你局上报的《关于舍弗勒(中国)有限公司追加投资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的请示》(苏州国税发[2007]207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舍弗勒(中国)有限公司是由德国依纳轴承有限公司投资设立的外商独资企业,成立于1995年9月,位于苏州所辖太仓市,注册资本3000万德国马克(折合15338756欧元),投资总额4383.4万德国马克(折合22411968欧元),经营期限为50年。2005年3月、11月公司经增资(二期),注册资本增至40377218欧元,投资总额增至97527354欧元,公司经营范围为设计和生产高精密轴承、汽车用液压挺杆、汽车用模具,生产新型电子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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