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山西省劳动保障厅、山西省财政厅、山西省国税局、山西省地税局、山西省工商局、人行太原中心支行关于做好城镇零就业家庭就业援助工作的意见
发文文号: 晋劳社厅发[2007]84号
发文部门: 山西省财政厅 山西省地方税务局 山西省国家税务局 山西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发文时间: 2007-7-20
实施时间: 2007-7-20
法规类型: 劳动就业 专题综合政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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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劳动保障局、财政局、国税局、地税局、工商局、人行中心支行:
  为重视和解决好民生问题,加快和谐山西建设,现就做好零就业家庭就业援助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明确零就业家庭就业援助工作的目标
  零就业家庭是指城镇家庭中,所有法定劳动年龄内、具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家庭成员均处于失业状态,且无经营性、投资性收入的家庭。
  我省零就业家庭就业援助工作的目标是,在2007年9月底使现有零就业家庭中至少有一人实现就业;实施零就业家庭动态化管理,对新出现的零就业家庭,要保证在一个月内解决,完善相关工作制度和扶持政策,建立健全零就业家庭就业援助长效机制。
  二、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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